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⌒ 强作风建设一系列指示精神和中▽央纪委、省纪委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工作纪律的相关要求,不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,持续◥发力纠治“四风”。集团纪委对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:
一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∩关要求,不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@ 群体性聚集活动。
二、带头移♀风易俗,不在城◆市道路、居民︻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、冥∮币等祭祀用品,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三、带头配合疫情防●控工作,严禁耍特权、搞特殊。
四、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,不得脱岗、空岗、漏岗。
五、带头遵规守纪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,确保廉洁过节▓。
集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↘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,将上述要求纳入日程安排,及时传达到位,工作务实有效。集团各↑级纪检机构要着力发挥“探头”作用,利用网站、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,设立♂举报专区,畅通信访举报渠☆道。
集团各级纪检机构要守住重要节点,强化监督检〓查,对顶风违纪∑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。对因工㊣ 作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,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ξ后果的,纪检部门将进行“一案双查”,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☉任和主管领导责任,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,为疫情防控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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